昨天開始,「山東女記者被打」的消息在網上熱傳。
視頻顯示,1月24日,一位山東廣播電視臺綜合廣播的女記者,在採訪棲霞礦難時,遭多名男子圍毆致傷。視頻中,女記者始終在哭喊,「救命啊!你們還是人民警察嗎?你們幹什麼請問?」儘管女記者一再哭喊,但仍有多名男子不顧女記者受傷,衝過去搶奪她的拍攝設備,喊「別錄了,別錄了」。

看到「山東女記者被打」,媒體同行及眾多網友紛紛譴責打人者,聲援女記者。
然而,今天,當事女記者通過其單位公號「山東人民廣播電臺」發布《情況說明》稱是自己「不慎摔倒」所致。

當事女記者在《情況說明》中稱,「我想著儘快完成採訪任務,急著上前和工作人員進行交涉,在此過程中不慎摔倒導致左膝部位受傷。」
稍有點語文常識的人都能讀懂,這句話的主語是「我」,意思是自己不慎摔倒受傷,與別人無關。
在《情況說明》中,當事女記者還稱「許多消息誇大了事實」,「當地相關部門及時和我進行溝通,併到我住的賓館進行看望慰問」,安保人員是在履行職責,由於溝通不暢才發生這樣的不快,目前他們「已經達成和解,消除了誤會」。

看完了當事女記者的《情況說明》,媒聯社想起了網上一句流行語:傷害性不大,侮辱性極強。
這哪是情況說明,分明是「翻臉說明」。
記者「不慎摔倒」導致受傷?醫院門口又不是崎嶇山路,記者好好的怎麼會摔倒?如果是自己摔倒,為何現場大喊「救命」?
安保人員阻擋採訪的原因是「不能阻礙救援通道」?記者又不是一直呆在路中間不動,怎麼就阻礙了救援?
安保人員是在「履行職責」?搶奪採訪設備、推搡阻撓記者也算?當地此前因為瞞報領導剛被處理,現在又在醫院門前阻撓採訪,是不是還要瞞報傷亡情況?
目前他們「已經達成和解,消除了誤會」?阻撓採訪、毆打記者是誤會嗎,這能和解嗎?
據說,看完當事女記者的「翻臉說明」,不少昨天聲援過女記者的媒體人和網友心裡都拔涼拔涼的:你說被打了我去聲援,現在你說自己摔傷,你是在逗我玩嗎?
不過,也有很多人認為,這是當事女記者「被說明」:或許她是迫於某種壓力忍氣吞聲、息事寧人;或許她並沒有寫這份《情況說明》,是單位「幫她」發了說明。
或許,這些都是推測。那真正的事實真相呢?
期待有關部門、有關人員出面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