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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TUS: RESCUED DATE: 2025-06-15

【404文庫】地球公民金建國|什麼樣的通報才能讓人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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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什麼樣的通報才能讓人信服?
作者:地球公民金建國
投稿人:匿名讀者
發表日期:2025.6.15
來源:地球公民金建國
主題歸類:羅帥宇墜樓事件
CDS收藏:公民館
版權說明:該作品版權歸原作者所有。中國數字時代僅對原作進行存檔,以對抗中國的網絡審查。詳細版權說明

不得不說,羅S宇事件的通報寫得真爛。

儘管與以往的惜字如金相比,這次的篇幅竟長到需要下滑好幾次屏幕才能讀完,且看起來內容詳實、面面俱到——走訪做了、調查做了、鑑定也做了。但結果還是一樣,沒人信。

這不僅僅是因為網上流傳的諸多疑點沒能得到解答,更大的原因在於,這種藍底白字的通報形式,在置信度上天生存在劣勢,哪怕它能與事件本身前後呼應、且邏輯自洽。

為什麼這麼說?因為我看過不少置信度高的案情通報,這樣的通報我們一般稱它為調查報告。

很多人應該還記得,在2020年,美國發生過一起轟動全球的悲劇事件:非洲裔男子弗洛伊德因被懷疑使用假鈔,遭到白人警察膝壓超過9分鐘,當場失去意識,最終身亡。

該事件引發的輿情風暴席捲了整個美國,最終經過三年的調查,美國司法部發布了一份長達89頁的調查報告。

之所以查了這麼久、報告這麼長,是因為這不僅僅是一份關於「警察誤殺事件」的通報,而是要回應美國社會對於根本性問題的關切。

從報告中可以看出,調查方的證據非常紮實,有海量的視頻證據、文件證據、數據統計證據以及口頭證詞,還有相關專家建立模型對這些證據進行科學評估。另外,許多媒體和學術組織也對這些證據進行了獨立驗證。

不僅如此,具體的調查方法亦會說明,比如在視頻鑑定中,調查者是誰、鑑定方是誰、公證方是誰、採用什麼鑑定手段等。再比如在走訪調查中,採訪者身份、被訪者身份、採訪形式、是否記錄、如何記錄、是否備份等都會一一寫明。

有這樣的調查報告,得出的結論自然不會是「弗洛伊德違法,警察執法過度,責令賠償整改」這麼簡單了,而是明尼阿波利斯警察局存在系統性的過度使用武力、種族歧視性執法、侵犯第一修正案、對心理或行為障礙者的歧視性執法、問責機制失效等。

說完了弗洛伊德事件的調查報告,我們回過頭看羅S宇事件的通報,我認為有9點證明其置信度低的理由。

  1. 調查組是由胡楠衛健委、中楠大學、長沙龔安菊組成,而被調查對象湘雅二醫院恰好隸屬中楠大學,主管部門就是胡楠衛健委,這不是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嗎?光這一點就足以對其可信度打上一個大大的問號。

  2. 整篇通報下來,未見援引任何法律條文或賦權機制,究竟是依據的哪部法律成立的調查組?為何由衛生部門牽頭?依據什麼法條核查舉報和認定死因?文件授權、上級批准等信息統統沒說,只有「高度重視」「全面核查」「依法」。

  3. 全是結論性語句,缺乏調查細節。比如羅S宇的屍體落地為什麼會發生反彈,原理與依據是什麼?有沒有專家參與論證?再比如在高墜點開展偵查實驗,實驗方法、過程是怎樣的?再比如調查訪問相關人員,調查啟動時間、被訪者時間段安排是怎樣的?是否同步記錄、是否保留材料副本、是否允許律師或家屬參與、是否設有監督機制?這類沒有任何細節說明的例子在通報中比比皆是,以至於沒有可供外部檢視的時序性和取證路徑,大眾只能接受結論,無法檢驗過程。

  4. 通報中多次提到聲紋鑑定、音頻核對以及電腦數據備份,用的都是「經鑑定、經核對、經檢索」,卻隻字未提鑑定由哪家司法鑑定機構完成、是否有聲紋資料庫佐證,也未說明舉報材料的提取方式、技術軟體、時間點以及筆記本鏡像有沒有經公證人或外部律師驗證。這導致報告中的關鍵證據看起來幾乎是完全封閉的,既不公開也沒有第三方審查,存在重大可驗證性漏洞。搞半天,調查者是你,證據處理者是你,結論發布者還是你。

  5. 表面上看這則通報內容詳實、面面俱到,從屍體落點到房間勘察,再從走訪詢問到音頻鑑定,然而證據雖多,卻十分雜亂,與其說它是通報,不如說是堆積式的披露,因為它光有證據堆疊卻無事實分析。信息過載的同時卻沒有清晰的動因—行為—路徑—結果的邏輯鏈,這進一步降低了通報的可信度。

  6. 這份通報最大的槽點就是刻意迴避了公眾最關切的問題,即醫院的制度性腐敗與結構性風險。通報只說管理不規範、責令整改,但未說明是否存在隱瞞工資、逃避監督、洗錢、財務空轉等問題,也未審查管理不規範是否由系統性漏洞引起,以及羅S宇的死與腐敗的醫療環境有沒有關係。在公眾對醫療系統逐漸失去信任的當下,這樣的問題一筆帶過,怎能讓人信服?

  7. 有位網友說:「雖然我不擅長文本分析,一時間看不出什麼漏洞,但這份通報給我的第一感覺就是不舒服。」為什麼他會覺得不舒服?

第一是因為這篇通報在提到羅S宇時,強調說他成績不好、情緒消極,給人一種「他就是因此自殺的,跟我們無關」的印象,卻對自身責任閉口不提。

第二是在提到羅S宇的父母時,強調說他們提出了不合理的巨額賠償、拒絕溝通、反覆申請刑事複議,給人一種家屬不懂事、無理取鬧的印象,忽視了家屬對調查失去信任的可能性。

第三,整篇通報經常出現「合理」「合法」「正常」等正向詞彙,還有「不存在違法違規」「轉換文字材料存在錯誤」「籤名捺印真實有效」等肯定語氣,看似專業,卻暗藏著強化「自身無責」的邏輯,有種洗白文的既視感。

一份可信的通報,是為了回應民眾關切的,理應傳達「我們意識到問題嚴重性、願意反思並推動改變」的情緒態度,而不是「我們很專業,一切都是因為你們不懂、你們誤會、你們誇大」。

這種冷漠、充滿技術性與防禦性,缺乏對悲劇的同理與反思、毫無責任語言與換位思考的通報,與其說是通報,不如說是法院駁回起訴裁定書。連最基本的態度誠懇都做不到,怎能讓人信服其內容呢?

8.通報雖說「科室在績效分配中存在管理不規範問題,已責令醫院整改,並對涉事科室主任、護士長等4人進行了嚴肅問責」,但卻未公開說明如何整改、怎樣問責。而且既已發現績效流轉經由研究生帳戶一事,通告是否應該說明有沒有建立防止機制?有沒有審計建議?後續的監督由誰落實?頭疼醫頭腳疼醫腳,這種「個案結案」式的整改與問責方式,不被信任是應該的。

9.目前所有的證據處理都由調查組獨立完成,通報沒有說明這些證據日後是否會公開,什麼時候公開,媒體、組織與個人是否可以申請查看,能否參與數據比對。就目前這種「調查組—公眾」的單向發布結構而言,缺乏「證據共享—公眾複查—媒體校驗」的完整循環,因此可信度大打折扣。

以上就是我認為的,為什麼這篇通報無法讓人信服的原因。反過來,也可以當作是如何寫一篇讓人信服的通報的簡要指南。

老實說,在國內為這種事件寫調查報告確實挺難的,若要實事求是,就不得不直面某些敏感話題。說瞎話吧,又容易漏洞百出,畢竟越是細節,越易於驗證。那就只好退而求其次了,放棄調查報告,轉為通告形式,前者是解釋,容許反駁質疑,而後者則是告知,好好聽著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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