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下午,劉虎和巫英蛟失聯的消息在朋友圈傳開。讓他們出事的,據說是一篇質疑蒲江縣縣委書記濫用職權打壓招商引資項目的文章。又查了查,除了這次據稱是投資協議被蒲江縣政府單方面撕毀,投資者走投無路只能公開舉報書記,2021年傳播學和法學教授庹繼光跳樓,也被曝光與這位書記當成華區區長的時候強拆證件齊全的房屋有聯繫。我不想再繼續搜這位書記大人了,只期盼這位大人離我的人生越遠越好。
2月2日晚上,成都警方發了通告,50歲的劉虎和34歲的巫英蛟被採取刑事措施。聽說,被抓捕時,劉虎住在重慶,巫老師正在河北,舉報書記的商人正在海南。成都錦江警方認為劉巫二人涉嫌非法經營和誣告陷害。
劉虎是調查記者之光。這句話另一層含義是,對調查記者們來說,劉虎是一道光。
我從2017年開始做法治類稿件,劉虎的「記者的家」微信群就是我很重要的線索來源。這是一大群微信群,屢屢被炸,屢屢復活,編號恐怕到了十幾二十多號,背後還有各類字母組合起來。這是調查記者頑強的生命力,讓劉虎在2018年萬馬齊喑的年代,還能能通過報導令海南「千億法官」張家慧落馬。劉虎的報導是老派的調查記者風格,以證據為準繩,不文學化,不多說話,只是把一個個卑劣的行徑直白的甩到讀者眼前。有熟悉劉虎的同行說,這些年他寫稿越來越謹慎,甚至開始自我審查,稿件中往往只披露70%的料,自己留30%的底。這意味著,如果對他的監督報導進行細查,就會發現不僅所將屬實,而且真實情況比稿件中披露出來的還要嚴重三分。
2019年開始,劉虎每年年底會在群裡搞年度新聞評比,那就是著名的「記者的家」新聞獎。這是我最期待的賽博年會,因為充滿確定性,只要擺出你這年做的稿子,只要夠nb,少則贏取一款蘋果手機,多則是一份額外的年終獎。我不知道有關部門怎麼看待這種群友自發的新聞業務評比活動,如果中國新聞獎主辦方看得不爽,或許也要安個「非法顯擺」的罪名了。但是我從不後悔積極參與這個非官方活動,劉虎新聞獎一度是我每年最驕傲的事情,我入圍過年度媒體人(2019),年度公共服務獎(2023)和年度非虛構寫作獎(2024),中了三個蘋果手機和獎盃,不過這三個手機都不再用了。
劉虎在2014年曾經因為做同樣的事情被拘捕過,消失了三百多天,但最後檢察機關不予起訴。現在是2026年,12年過去了,劉虎還在堅持做同樣的事情。他已經活成了一股精神。這是調查記者之光,我相信不論是哪位書記都掐不滅他。